消费提示 2020-11-17
广大邮政快递用户: 11月13日,我省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冷冻厂采样检查中,发现1份冷链虾(天津市销往兰州的沙特进口产品)内包装样品核酸检测为阳性,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邮件、快件传播的风险加大。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,保障广大寄递用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邮政管理部门温馨提示: 1.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,不要私自网购、邮寄未经检测合格、无检验检疫证明、无消毒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。 2.购买境外冷冻冰鲜食品,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,回家后做好外包装消毒。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,要注意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,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。 3.用户在收取和寄递冷链邮件、快件时,应使用一次性手套,避免用手直接接触,同时佩戴口罩。完成后及时洗手,洗手前双手不触碰口、眼、鼻。 4.用户在邮政、快递网点办理业务时,请主动配合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;交寄邮件、快件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。 5.为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,用户在邮政、快递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时请注意保持合理有效距离,不要长时间逗留。 6.请配合寄递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坚决不交寄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 7.受不确定因素影响,请广大邮政、快递用户实时关注邮政管理部门和各寄递企业有关消费、时限方面的提示信息;由于疫情影响您的邮件、快件时限的,请予以理解,谢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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